办“政”事|公积金线上提取、高龄补贴标准……这些问题有回复!!双休日能提取公积金吗
阮女士:我已从咸宁市离职,目前在异地上班,公积金账户封存超过6个月,线上系统无法办理离职公积金提取,仅可办理离休、退休提取,按理公积金账户封存超6个月,且有离职证明即可提取公积金,请问该怎么办理?
您好,经核查,您是咸宁市中心医院的缴存职工,您已于2023年2月与该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,并且个人缴存账户已封存满6个月,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。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可选择“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取”事项,办理离职提取;也可关注“咸宁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,登录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线上自助办理“离职提取”,或携带身份证、I类收款银行卡和离职证明(如已遗失,可签署事项承诺书),至我中心窗口(市民之家二楼C区)办理。
曹女士:我家的房子在樊城区松鹤路某家属院,不动产证上登记了两个房主,其中一名已经过世了,另一名房主还在,现在这个房主要把房子卖出去,要办理什么手续?
您好!您所咨询的问题,分两步办理:先继承人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,待取得完整产权后再通过买卖方式办理转移登记,可就近到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。一、转移登记(继承或受遗赠的)申报材料:(一)已公证或有生效法律文书的:1.个人提供资料: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; ②生效法律文书。2.共享获取资料:继承公证书及放弃继承权公证书。(二)未公证或无生效法律文书的:1.个人提供资料:①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; ②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; ③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,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; ④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,提交书面约定协议。 2.共享获取资料:①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; ②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(共享获取,无法获取的,采取承诺制)。 3.特殊情形下的资料:①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,由监护人代为申请,并提交证明材料; ②对于委托代理的,共享获取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; ③继承人已死亡的,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按照上述材料提供。
二、转移登记(存量住房买卖、纳税、登记一窗办)申报材料:1.登记所需资料:申请人身份证明(能通过电子证照和人脸识别,无需再提供);2.纳税所需资料:结婚证、户口簿(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电子证照的,不用另外提供)。
罗先生:我是长阳大堰乡赵家堰村3组的居民,每月发放高龄补贴20元,其他人员告知高龄补贴是50元,请问长阳最新高龄补贴标准是多少?
您好,根据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实施高龄老年人敬老金办法(试行)》文件规定,凡具有我县户籍,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,均为高龄津贴发放对象。80-89周岁每人每月20元,90-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,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400元。经核实,您母亲现年87岁,每月享受高龄津贴20元。同时,因您母亲为农村低保在册对象,额外享受80岁以上经济困难高龄补贴每月100元,以上两笔补贴均发放在您母亲的农业银行社保卡上。另外,高龄津贴政策各县(市)略有不同,长阳户籍居民,以长阳现行政策为准。若有疑问,可联系大堰乡政府,祝您生活愉快!